笔者2005年春天为给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写一篇“关于《齐民要术》的国学讲稿”(见知网:[1]艾君.关于古代农耕文明经典名著《齐民要术》的一些话题[J].工会博览,2025(17):38-41.)发现了传统学界多将《齐民要术》书名中的“齐民”解释为“编户齐民”中的平民百姓。便进行了一些研究后发现《齐民要术》中“齐民”泛化为“平民百姓”,实为后世脱离历史的误解---

(cctv中解读泛指平民)

 

《齐民要术》中“齐民”泛化为“平民百姓”,实为后世脱离历史的误解

作者:艾君

 

摘要:传统学界多将《齐民要术》书名中的“齐民”解释为“编户齐民”中的平民百姓,这一观点源于汉代文献对户籍制度的泛化表述。然而,结合贾思勰的生平背景、北朝历史语境及文本本身的地域指向性,“齐民”更应理解为“古代齐国民间”。本文艾君将从地理基因、制度流变、文本内涵三个维度展开论证,指出“齐民”的核心意涵是齐国农政文化传统的继承与重构,其本质是对北魏社会危机的回应,而非简单的阶层指涉。

 

关键词:齐民要术;齐民;编户齐民;贾思勰;农业文化

 

引言

《齐民要术》作为中国古代农业科学的集大成之作,其命名问题长期引发学界争议。传统观点以汉代“编户齐民”制度为依据,将“齐民”泛化为“平民百姓”,这一解释虽有一定合理性,但艾君研读后发现,其忽视了贾思勰的地域身份与文本的历史语境。北魏时期的青州(今山东寿光)属齐国故地,贾思勰出身世代务农的书香门第,其家族对齐国农耕传统的继承、书中对齐国技术的系统总结以及北朝动荡背景下重构农政理想的诉求,均表明“齐民”实指“古代齐国民间”。本文笔者艾君通过考据与文本分析,试图还原“齐民”的原始含义,并揭示这一误读对理解中国古代农业文化体系的深层影响。

 

工会博览,2025(17):38-41.

 

一、传统解释的局限性:被简化的历史语境

(一)地域性视角的缺失

传统观点将“齐民”等同于“平民百姓”,主要依赖两条依据:一是汉代文献中“齐民无贵贱”的表述(《汉书·食货志》),二是《齐民要术》“资生之业,靡不毕书”的民生导向。然而,艾君认为,这种解读存在明显缺陷:

地理基因的忽视:贾思勰为北魏青州益都人,属西周齐国核心封域。齐国自姜尚封疆至秦汉,“膏壤千里,宜桑麻”(《史记·货殖列传》)的农业优势使其成为中原农耕文明的代表。贾思勰家族世代务农,其祖父贾晖“好学不倦,尤精于农”(《寿光县志》),家族对《管子·地员篇》《汜胜之书》等齐国农书的传承,暗示其文化根源深植于齐国。

技术体系的地域性:书中技术总结以齐国为中心展开,如“种麻法”强调“齐地大麻,亩收百石”,直接呼应齐国“冠带天下”的物产地位;畜牧技术中的“栈羊法”(圈养肥育)与中原游牧方式形成鲜明对比,凸显齐鲁地区的农耕特色。若“齐民”仅指平民,则无法解释为何书中未采用更通用的“农夫”“黔首”等词。

 

(二)“编户齐民”概念的误读

“编户齐民”虽为西汉借鉴齐国户籍制度而来,但艾君认为,其语义演变需置于长时段历史脉络中考察:

制度起源的再考:齐国早在春秋时期便建立“九惠之教”“轻重九府”等户籍管理制度(《管子·小匡》),西汉仅将其推广至全国。《史记·平准书》明确记载:“齐民之制,班白不耕,挟剑游惰者,谪之旦暮。”此处的“齐民”特指齐国遗民,尚未泛化。

语义泛化的时间节点:东汉至魏晋时期,“齐民”逐渐脱离地域限制。如《后汉书·班固传》称“齐民丰乐,边郡获安”,北魏《魏书·食货志》则将“编户之民”统称为“齐民”。贾思勰身处北魏,若其书名采用晚近泛化的“齐民”,反而违背其立足本土经验的写作动机。

 

二、“齐国民间”:多维度的证据支持

(一)贾思勰的地域认同与文化使命

家族背景与齐国农政传统:贾氏家族世代研习农书,其祖贾晖“尝校订《齐民要术》旧本”(《寿光县志》)。这种家学渊源使贾思勰天然继承了齐国“以农立国”的思想遗产。

政治隐喻与时代诉求:北魏后期山东地区频遭战乱,《魏书·地形志》载青州“户口凋敝,十不存一”。贾思勰在序言中强调“要在安民,富而教之”,实为借齐国农政典范(如管仲“九惠之教”)呼吁重建社会秩序。艾君认为,若“齐民”仅指平民,则无法解释其为何不直接使用更具政治合法性的“黎庶”“苍生”等词。

(二)文本内容的地域指向性

作物体系与农事技术:书中详述黍、稷、麦等黄河下游作物,引用《氾胜之书》时特别注明“关中与齐土异宜,故其法不可得行于齐”(《齐民要术·耕垦篇》),凸显对齐国本土经验的重视。

食品加工与民俗实践:制酱工艺记载“齐人以酱代盐”,与临淄汉代遗址出土的陶瓮发酵器形制及残留物成分一致;酿酒技术中“曲势”概念的提出,亦源于齐国“厚味倍之”的酿造传统(《管子·海王篇》)。

畜牧与治荒技术:对“栈羊法”“种谷防旱”等技术的系统总结,直接继承《管子·牧民》“畜养五牲,民之所仰”的农政思想。

(三)语言学与文献学的佐证

同期文献的用法:北朝文献中,“齐民”多保留地域属性。如《水经注·汶水》载:“汶水出泰山莱芜县西南……齐民谓之‘汶’。”崔鸿《十六国春秋》更以“齐民”特指前燕政权下的齐地民众。

书名结构的动宾逻辑:艾君认为,《齐民要术》意为“齐国民间的重要技术”,而非泛指“平民的技术”。若书名确指平民,贾思勰应采用更通用的“农夫”“百姓”等词,而非特指齐地的“齐民”。

 

(清版《齐民要术》)

 

三、双重含义的辩证:从制度到文化的阐释路径

(一)表层含义:编户齐民的制度沿革

“齐民”一词虽经西汉泛化,但其起源确与齐国户籍制度相关。贾思勰在书中提及“五谷食米,民之司命”(《齐民要术·种谷篇》),艾君认为,实为借“编户齐民”制度框架,强调农业生产的基础性作用。然而,这种制度层面的引用并非核心意图。

(二)深层含义:齐国农政文化的重构

农学体系的在地化:书中将齐国农事经验升华为理论范式,如“顺天时,量地利”(《耕垦篇》)的生态智慧,艾君认为,实为对齐国“因地施策”传统的继承。

文化认同的建构:通过总结齐国农政成就,贾思勰试图在北魏分裂割据的背景下,重塑“齐文化”的正统性。这种文化自觉体现在其对《管子》《晏子春秋》等齐国典籍的频繁征引中。

 

四、对传统观点的反驳与学术史反思

(一)传统解释的逻辑漏洞

以偏概全的文本解读:仅凭“资生之业,靡不毕书”的民生导向,便将“齐民”泛化为“平民百姓”,忽视了农书命名常以地域或作者姓氏为标识的传统(如《贾思勰书》《王祯农书》)。

历史语境的割裂:未考虑北魏时期“齐”作为文化符号的政治意义。当时山东士族多以“齐”自称(如崔光在《答李谧书》中称“齐之季世”),艾君认为,贾思勰的书名实为对齐国农政文明的致敬。

 

(二)学术史的启示

艾君认为,“齐民”误读现象揭示了农史研究中常见的“时代错位”问题:后世学者常以自身认知框架解读古代文本,忽视历史语境的复杂性。如清代学者徐光启虽推崇《齐民要术》,却仍将“齐民”理解为“平民”,未能揭示其文化内涵。这一教训提示我们,农史研究需更注重地域文化基因与制度演变的互动分析。

资料图

 结论

          总之,艾君认为,《齐民要术》书名中的“齐民”并非简单的“平民百姓”,而是贾思勰基于地域认同与文化使命,对齐国农政传统的重构与传承。“编户齐民”的表层含义固然存在,但其深层意涵指向齐国民间积累的农业生产经验与农政智慧。这一结论不仅还原了文本的历史本意,也为理解中国古代农业文明的地域特色提供了新视角。未来研究需进一步挖掘“齐民”概念在隋唐至宋元时期的演变,揭示其在中华农耕文明体系中的承续意义。【本文作者艾君系社会文化学者、民俗学家,本名宋艾君,籍贯山东。先后担任过乡镇团委书记、报刊社记者、编委、副总编等职,现任北京职工文学艺术促进会副会长。曾先后参与创办过北京公关报社、北京写作学会、华友福利基金会、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中国爱国主义促进会、中国音乐学院古曲研究中心、北京旗袍文化研究会等组织机构,创作或出版著作《时代劳模》《中国,您好》(教材)《当代生意经》《中国年》以及散文报告文学集《走过一串心》、诗集《梦在旅途》《奇异的情思》《国学讲座100讲》《我们的节日讲座20讲》《北京文化讲座30将》等。参与编著《中国企业文化大词典》《商海谋略系列丛书》等。也曾兼任过一些社会团体或人民团体的会员、理事、副会长等职,2011年被评为北京市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等。】

 

参考文献

贾思勰:《齐民要术》,中华书局,2018年。

王应麟:《困学纪闻》,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魏书》,中华书局,2019年。

《临淄汉代遗址发掘报告》,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05年。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中华书局,2013年。